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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瀚律师事务所

涉税法律服务

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

对税务处理决定、处罚决定或强制措施不服的,律师协助判断救济途径和期限,代理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适用情形

  • 对税务处理决定的补税金额、滞纳金有异议
  • 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定性或罚款幅度不服
  • 账户被冻结、财产被查封等强制措施
  • 申请退税、留抵退税被拒或长期未处理
  • 对复议决定不服,准备提起行政诉讼

概述

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要点

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寻求救济的途径。常见的对象包括: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罚款等《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冻结存款、查封财产等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以及不予退税、不予办理相关事项等决定。

税务争议有一个与其他行政争议不同的程序要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对征税行为(如应纳税额、滞纳金的确定)有争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对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则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选错途径或错过期限,都可能导致失去救济机会,这是企业最常遇到的风险。

律师在这类案件中的工作,首先是判断争议属于哪一类、应走哪条途径、期限何时届满;其次是审查原决定在事实认定、证据、法律适用和程序上是否存在问题,例如计税依据是否准确、偷税定性是否有证据支持、是否履行了告知和听证程序;然后撰写复议申请书或起诉状,提交证据,参加复议听证或出庭。对于纳税争议,律师还会协助企业评估缴税或提供担保的方式,衔接前置程序。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有争议的,必须先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并规定了复议受理、审理、听证和决定的程序。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复议机关、必经复议的事项、申请与受理、审查和决定等具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经复议的案件,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直接起诉的,一般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为条文要点概括,具体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司法解释原文为准。

办理流程

程序如何推进

  1. 01

    判断争议类型与救济途径

    区分是纳税争议还是处罚、强制措施争议。纳税争议须先缴税或提供担保再申请复议,其他争议可选择复议或直接起诉。同时确认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

  2. 02

    履行前置条件

    属于纳税争议的,按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担保,取得相应凭证后再提出复议申请。

  3. 03

    提出复议申请

    在法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和证据。复议机关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受理后通知被申请人提交答复和作出原行为的证据、依据。

  4. 04

    复议审理与决定

    复议机关审查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可听取意见或组织听证,依法作出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重新作出等复议决定。

  5. 05

    提起行政诉讼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可直接起诉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起诉。法院立案后进行审理,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6. 06

    一审、二审与执行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生效裁判作出后,由当事人履行或依法申请执行。

准备材料

咨询前可先整理

  •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被争议文书及送达回证
  • 税务机关此前送达的告知书、听证通知及陈述申辩材料
  • 缴纳税款、滞纳金的完税凭证或纳税担保文件
  • 与争议事项相关的合同、账簿、凭证和申报表
  • 证明交易事实的物流、资金和业务记录
  • 与税务机关沟通的书面记录
  • 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已作出的复议决定书(如提起诉讼)

首次沟通无需提交完整材料,律师了解情况后再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

办理重点

我们会重点做什么

  • 先算期限,再定途径

    接受委托后首先核对送达时间,计算复议或起诉期限,判断是否属于须先缴税或担保的纳税争议,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申请不被受理。

  • 从计税依据入手审查

    钟尚材律师兼具税务师、会计师资格和企业财税管理经历,可从计税依据、成本扣除、收入确认等账务层面核对税务机关的计算,再结合法律规定判断定性是否准确。

  • 审查程序合法性

    逐项核对检查、审理、告知、听证、送达等程序是否符合《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将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一并提出。

  • 复议与诉讼统筹

    复议阶段即按诉讼标准组织证据和理由,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做准备;必要时与刑事辩护律师协同,处理同时涉及刑事程序的税务争议。

收费方式:税务行政复议一般按件或按阶段计费;税务行政诉讼依法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通常按一审、二审等阶段计费。具体收费方式、金额与服务范围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为准。

办理案例

我们办理过的同类案件

税务处罚听证 · 行政救济

东莞某家具出口企业骗税、偷税处罚听证

稽查局认定企业取得上游虚开的专用发票,用于申报出口退税和列支成本,拟对骗取出口退税部分处一倍罚款、对少缴的所得税和城建税处 50% 罚款,合计约 239 万元。骗税金额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主要工作

  • 核对报关资料、进项发票、资金流水,审查企业取得发票时的主观认知
  • 区分骗取出口退税与偷税两项行为,审查是否重复评价
  • 起草听证陈述申辩材料并出席听证
  • 制定税款、滞纳金分期缴纳方案,出具出口业务整改建议

处理结果:处罚决定按拟处罚金额作出。企业按方案分期清缴,案件未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已隐去当事人信息。每个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不同,个案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

常见问题

您可能想问

本页为一般性介绍,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对税务局要求补税的决定不服,可以直接起诉吗?

一般不可以,需要先复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对纳税决定有争议的,必须先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这是税务争议特有的前置程序,建议收到决定书后尽快核对期限。

对税务罚款不服,必须先交罚款才能复议吗?

不需要以缴纳罚款作为申请复议的前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同一份决定中同时涉及补税和罚款,补税部分仍需满足前置条件,需要分别判断。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一般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这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法律规定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纳税争议还要在期限内完成缴税或提供担保等前置条件,因此实际准备时间往往更紧,建议尽早着手。

没钱缴清税款,还能申请复议吗?

可以通过提供相应的担保来满足前置条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允许以提供担保代替先行缴纳。担保的方式、金额需要经税务机关确认,具体可依照纳税担保的相关规定办理。若既不缴税也不提供担保,纳税争议的复议申请可能不被受理。

复议期间税务决定会暂停执行吗?

原则上不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例如被申请人或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企业如有停止执行的需要,可在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并说明理由。

具体问题需结合实际材料由律师判断,欢迎预约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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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承办律师以律所根据案件情况的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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