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处罚听证 · 行政救济
东莞某家具出口企业骗税、偷税处罚听证
稽查局认定企业取得上游虚开的专用发票,用于申报出口退税和列支成本,拟对骗取出口退税部分处一倍罚款、对少缴的所得税和城建税处 50% 罚款,合计约 239 万元。骗税金额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主要工作
- 核对报关资料、进项发票、资金流水,审查企业取得发票时的主观认知
- 区分骗取出口退税与偷税两项行为,审查是否重复评价
- 起草听证陈述申辩材料并出席听证
- 制定税款、滞纳金分期缴纳方案,出具出口业务整改建议
处理结果:处罚决定按拟处罚金额作出。企业按方案分期清缴,案件未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