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是税务局稽查局对纳税人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的专项检查,一般经过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企业通常是在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被要求调取账簿资料或被约谈相关人员时,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进入稽查程序。稽查的结论可能是无问题结案,也可能是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移送公安机关。
稽查阶段的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定性风险,同一笔少缴税款,被认定为计算错误、偷税还是其他违法行为,罚款幅度和后续后果差别很大,例如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认定为偷税的,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是证据风险,企业在检查期间提供的说明、询问笔录和资料,会成为审理阶段认定事实的依据,前后矛盾或随意表态很难事后更正;三是刑事风险,涉及逃税数额较大、虚开发票等情形的,案件可能移送公安机关。
律师在稽查中的作用,是在程序早期介入,帮助企业把事实讲清楚、把证据整理好。具体包括:审查检查通知书和调取资料的合法性,协助企业按期限分类整理账簿、合同、资金流和业务证据,陪同或指导相关人员接受询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业务实质和税法规定两个角度提出书面说明;在审理和告知阶段,代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听证,并评估是否需要后续复议或诉讼。律师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但可以帮助企业在程序内充分表达意见。